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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60 條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60 條|綜合規劃|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2-02

內容

本準則施行前受理審查中之說明書、評估書初稿、評估書之處理,得依開發單位提出申請時所依據各該原適用準則之規定辦理。

相關法律條文 -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 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 37 條(第 37 條)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 7 條(第 7 條)
  •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58 條(第 58 條)
  •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59 條(第 59 條)
  •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61 條(第 6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