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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31條

📜
法律名稱
關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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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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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第二章 通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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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Path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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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財政部 / 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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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113.01.03
Enacted Date: 1967-08-08 Promulgated Date: 2024-01-03 生效日期: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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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未能依第二十九條規定核定者,海關得按該貨物出口時或出口前、後銷售至中華民國之同樣貨物之交易價格核定之。核定時,應就交易型態、數量及運費等影響價格之因素作合理調整。
前項所稱同樣貨物,指其生產國別、物理特性、品質及商譽等均與該進口貨物相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