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ndments to th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Hydrochlorofluorocarbons|第 3 條|大氣環境|Peraturan|Berlaku
環境部|v1.0
Terakhir Diubah: 2025-10-13
氟氯烴消費量之基準量為六三八.一五六ODP公噸。 氟氯烴消費量之管制時程及年度上限值如下: 一、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每年不得超過基準量之百分之○.五,即三.一九一ODP公噸,並僅限供使用中之冷凍空調設備維修所需。 二、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氟氯烴消費量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