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第 8 條|原子能|法規|生效中
核能安全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12
核子原料之檢查費,按許可文件所載鈾、釷重量累計,其收費標準如下: 一、未滿一千公斤者,每年新臺幣一萬元。 二、一千公斤以上未滿一萬公斤者,每增一千公斤(不足一千公斤者,以一千公斤計)每年加收新臺幣一萬元。 三、一萬公斤以上者,每年新臺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