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6 條|大氣環境|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9-06
販賣許可文件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許可文件之有效期間。 二、基本資料:公司名稱及住址、公司負責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地址。 三、許可內容:販賣燃料之種類及成分。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