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第 5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一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銀行依本法辦理授信,其期限在一年以內者,為短期信用;超過一年而在七年以內者,為中期信用;超過七年者,為長期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