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 62 條|職業訓練|法規|生效中
第 九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02
應檢人已作答之答案卷(卡),於測試後登錄成績前遺失或毀損,致無法計算成績者,應由測試辦理單位擬具處理意見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