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2 條|消防|法規|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6-03
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定之一般爆竹煙火,其種類如下: 一、火花類。 二、旋轉類。 三、行走類。 四、飛行類。 五、升空類。 六、爆炸音類。 七、煙霧類。 八、摔炮類。 九、其他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