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13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04-03-19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施政計畫、工作考成、為民服務、人民陳情案件、出國報告、動員業務事項。 二、各種會報彙辦、首長簡報製作及施政理念宣導事項。 三、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制、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 四、新聞轉核、參訪接待、睦鄰業務等公共關係事項。 五、辦公廳舍修繕、維護、使用管理事項。 六、財物、事務用品採購及管理事項。 七、現金出納、有價證券保管品、出納帳冊報表處理事項。 八、不屬於其他各課、室、所、通棧、穀倉、貨櫃儲運掌理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