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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第 6 條

📜
法律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處?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4-03-19
📋 條文摘要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區整體規劃計畫之擬訂及工程概算之審核、編製事項。 二、重大及新建工程設計、變更修與及查勘擬議處理事項。 三、工程發包、簽約...

📝 內容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區整體規劃計畫之擬訂及工程概算之審核、編製事項。
二、重大及新建工程設計、變更修與及查勘擬議處理事項。
三、工程發包、簽約、施工督導、考核、驗收、及決算等業務事項。
四、發包工程完工驗收證明書之簽發事項。
五、緊急災害搶救工程督導事項。
六、工程圖檔建立與管理事項。
七、工程技術諮詢事項。
八、施工預算之擬訂審核及登記保管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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