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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第 5 條
最後修訂:
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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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業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商港設施經營管理事項。 二、商港營運發展企劃事項。 三、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經營許可事項。 四、港埠業務費計收事項。...
📝 內容
業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商港設施經營管理事項。
二、商港營運發展企劃事項。
三、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經營許可事項。
四、港埠業務費計收事項。
五、商港服務費收取事項。
六、旅客服務事項。
七、客戶服務事項。
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訓練宣導及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九、辦理港埠作業委託事項。
十、專戶經理人之聯繫事項。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一、商港設施經營管理事項。
二、商港營運發展企劃事項。
三、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經營許可事項。
四、港埠業務費計收事項。
五、商港服務費收取事項。
六、旅客服務事項。
七、客戶服務事項。
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訓練宣導及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九、辦理港埠作業委託事項。
十、專戶經理人之聯繫事項。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