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55-1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生效中
第 九 章|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v108.06.12
最後修訂: 2019-06-12
依本法所為之行政罰,其行為數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