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第 87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五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為便利專業信用之供給,中央主管機關得許可設立專業銀行,或指定現有銀行,擔任該項信用之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