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 44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一 節|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8-28
試驗委託者得設立獨立數據監測委員會,以定期評估安全性數據、重要療效指標等臨床試驗之進展。 獨立數據監測委員會得建議試驗委託者繼續、修正或終止此項試驗。 獨立數據監測委員會應建立書面標準作業程序,並保留所有會議之書面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