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 52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二 節|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8-28
試驗委託者應任用合格適當之人員設計試驗計畫書之內容,製作個案報告、規劃分析、期中報告及臨床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