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 68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四 節|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8-28
臨床發展過程中試驗藥品或對照藥品之配方有重大改變者,應於新配方使用於臨床試驗前,完成新配方是否會明顯改變藥品安定性、溶離率、生體可用率及其他藥動學特性之研究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