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發行之貨幣進出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3 條|銀行|法規|生效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08-06-27
違反前條規定,經相關機關查獲者,其人民幣,移請海關依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沒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