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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醫事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5-07-12
📋 條文摘要

本國之人類胚胎幹細胞或胚胎幹細胞株,不得申請輸出。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內容

本國之人類胚胎幹細胞或胚胎幹細胞株,不得申請輸出。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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