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10 條|社會保險|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1-01|最後修訂: 2025-09-23
義肢項目支付價格包括人員、設備、材料、裝置、管理及行政作業成本等費用,不得另行加計特材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