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38 條|社會保險|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1-01|最後修訂: 2025-09-23
十國藥價計算方式如下: 一、十國藥價係指英國、德國、日本、瑞士、美國、比利時、澳洲、法國、瑞典、加拿大等十國藥價並加上匯率予以換算得之。 二、依新藥或新項目受理日當季保險人公告之匯率計算。 三、若具有兩種以上包裝者,以單價最低者為計算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