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59 條|社會保險|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1-01|最後修訂: 2025-09-23
所稱不實申報係指特殊材料申報資料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未申報贈品特殊材料量或交易金額未扣除折讓者。 二、僅申報部分醫事服務機構交易資料者。 三、其他足以影響調查結果正確性或完整性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