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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國土管理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6-06-29
📋 條文摘要

複評單位每年於完成複評後二個月內公告,並得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獎勵。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優良營造業複評單位辦理複評,...

📝 內容

複評單位每年於完成複評後二個月內公告,並得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獎勵。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優良營造業複評單位辦理複評,並應將複評合格名單彙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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