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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第 6 條

📜
法律名稱
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3-08
📋 條文摘要

環境用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殊環境衛生用藥: 一、須在專業安全防護措施下使用。 二、須以噴霧機、煙霧機、冷霧機、消毒機、超低容量機(ULV) 或其他噴...

📝 內容

環境用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殊環境衛生用藥:
一、須在專業安全防護措施下使用。
二、須以噴霧機、煙霧機、冷霧機、消毒機、超低容量機(ULV) 或其他噴藥機械等機具施用。
三、環境衛生用殺菌劑有效成分濃度大於附件二。
四、環境衛生用殺菌劑之劑型種類,未列於附件二而其濃度在百分之五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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