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類輸出產地檢疫作業辦法|第 3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3-17
申請人應於輸出前,填具輸出鳥類登記申請書,向飼養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以下簡稱動物防疫機關)辦理輸出鳥類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