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 10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17
區內事業之保稅貨品出入廠(倉),應於三日內登帳。但自國外進口者,於海關放行後七日內登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