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 7 條|行懲及智財|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8-18
下列事件非屬智慧財產行政事件: 一、行政事件之當事人雖為智慧財產專責主管機關,但該行政事件非以智慧財產法律規定為請求基礎者。 二、行政行為雖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但非依智慧財產法律或其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為直接根據者,不服其處分所提起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