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 22-17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三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5-07-16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準用第八條、第十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