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 58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第 九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6-18
商業調查官承法官之命,依專業類別辦理下列事項: 一、案件之商業問題判斷。 二、商業資料之蒐集、分析及提供專業意見。 三、其他法令所定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