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 80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第 十三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6-18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設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及資訊室,辦理人事管理、歲計、會計、統計、政風及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