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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2 條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2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5-12-09

內容

本辦法獎勵補助範圍係再生能源熱利用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 本辦法有關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或追回補助款項、認證、撤銷及其他相關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委辦其他機關或機構辦理。

相關法律條文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 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6 條(第 6 條)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第 5 條(第 5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1 條(第 1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3 條(第 3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4 條(第 4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5 條(第 5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6 條(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