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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3 條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3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5-12-09

內容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指以集熱器直接吸收太陽能,並將之應用於熱水或乾燥之相關設備。 二、製造供應商:指製造或輸入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廠商。 三、安裝銷售商:指經銷、安裝或委託製造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廠商。 四、簽約廠商:指與中央主管機關完成簽訂認可契約之製造供應商或安裝銷售商。 五、委託製造:指委託其他簽約廠商製造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或其零件,並以自創品牌銷售。 六、集熱器實測:指針對太陽能集熱器,進行戶外實地測試所作之檢定。 七、熱水器實測:指針對太陽能集熱器及其儲熱桶所組成之熱水器產品,進行戶外實地測試所作之檢定。

相關法律條文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 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6 條(第 6 條)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第 5 條(第 5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1 條(第 1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2 條(第 2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4 條(第 4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5 條(第 5 條)
  • 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第 6 條(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