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 2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23
本辦法所稱估價預先審核,指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於貨物進口前,就進口貨物有無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或其他屬實付、應付之應計入完稅價格之費用,向財政部關務署(以下簡稱關務署)申請預先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