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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1-23
📋 條文摘要

申請人提供之文件資料不全致無法辦理估價預先審核者,應於收到關務署書面通知之翌日起三十日內補件。

📝 內容

申請人提供之文件資料不全致無法辦理估價預先審核者,應於收到關務署書面通知之翌日起三十日內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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