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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天然氣事業經營資料申報作業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天然氣事業經營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能源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10-23
📋 條文摘要

公用天然氣事業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供氣數量、用戶類別及各類別用戶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申報資料表格式如附表一。

📝 內容

公用天然氣事業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供氣數量、用戶類別及各類別用戶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申報資料表格式如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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