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第 5 條|中醫藥|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0
申請中藥登記事項變更,每項應繳納之費用如下: 一、劑型、處方、賦形劑變更,新臺幣六千元。 二、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袋)變更,新臺幣五千元。 三、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袋)核定本遺失補發,新臺幣五千元。 四、其他中藥登記事項變更,新臺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