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65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五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9-01-16
法人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職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該行為人外,對於該法人亦科以該條之罰鍰或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