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Registration of Food Business Operators|第 6 條|食品・医薬品の管理|規制|施行中
衛生福利部|v1.0
施行日: 2026-07-01|最終改正: 2026-01-05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確認登錄內容,依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得進入食品業者作業場所查核及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食品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