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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第 5 條

📜
法律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處?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7-07-14
📋 條文摘要

行政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警察制度之釐訂改進及職權之調整。 二、分駐(派出)所設置基準、警察服制及警察機關設備標準之規劃、督導。 三、警察勤務制度與各...

📝 內容

行政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警察制度之釐訂改進及職權之調整。
二、分駐(派出)所設置基準、警察服制及警察機關設備標準之規劃、督導。
三、警察勤務制度與各警察機關勤前教育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四、特殊任務警力編組、運用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五、妨害風化(俗)行為及電子遊戲場所涉嫌賭博案件取締之規劃、督導。
六、合法性交易服務者之管理、督導。
七、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與防暴網之管理及警械之管制。
八、協助一般行政機關推行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行政警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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