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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影視出版
🏛️
Authority
文化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4-05-02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電視事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經營電視節目製作業、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廣播電視廣告業之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以下簡稱節目供應事...

📝 內容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電視事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經營電視節目製作業、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廣播電視廣告業之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以下簡稱節目供應事業)及其從業人員。
三、對電視產業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團體或個人。
第一項所稱電視事業,指無線電視事業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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