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13 條|國庫|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0-26
菸酒事業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檢視有無財政部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所為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並應遵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