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16 條|國庫|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0-26
菸酒事業應定期確認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是否消失及期限是否屆滿,如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