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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5 條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5 條|會計|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17-06-28

內容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醫療發展基金支出。 二、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支出。 三、藥害救濟基金支出。 四、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支出。 五、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支出。 六、疫苗基金支出。 七、食品安全保護基金支出。 八、社會福利基金支出。 九、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支出。 十、長照服務發展基金支出。 十一、生產事故救濟基金支出。 十二、管理及總務支出。 十三、其他有關支出。 前項第二款所定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提供經濟困難無力繳納保險費之保險對象無息申貸下列費用: (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之自付保險費。 (二)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七條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二、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支出。 三、補助經濟困難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之保險費。 四、管理及總務支出。 五、其他有關支出。 前條第二項第四款之收入,應專供前項第二款用途之用;前條第二項第五款之收入,應專供前項第三款用途之用。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藥害救濟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藥害救濟金之給付。 二、委託或補助其他機關(構)或團體辦理藥害救濟有關事項之支出。 三、委託或補助藥害及藥物副作用防制事項之支出。 四、減少藥害及藥物副作用之獎勵、研究及策略研訂事項之支出。 五、涉及藥害及藥物副作用之國際合作相關事項之支出。 六、執行藥害救濟調查及審議相關費用事項之支出。 七、管理及總務支出。 八、其他有關支出。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之給付。 二、辦理預防接種副作用之防治及通報支出。 三、辦理減少預防接種副作用之獎勵、研究及策略研訂支出。 四、辦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及預防接種副作用之國際合作支出。 五、辦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之受理、調查及審議支出。 六、委託或補助辦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相關支出。 七、管理及總務支出。 八、其他有關支出。 第一項第六款所定疫苗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疫苗採購支出。 二、辦理預防接種各項業務與相關設備購置、維護及管理等支出。 三、辦理預防接種相關之研究調查、訓練及國際合作等支出。 四、委託、補助及獎勵辦理預防接種等支出。 五、管理及總務支出。 六、其他有關支出。 第一項第七款所定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因食品衛生安全事件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提起消費訴訟之律師報酬及訴訟相關費用。 二、補助經公告之特定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有關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費用。 三、補助勞工因檢舉雇主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行為,遭雇主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所提之回復原狀、給付工資及損害賠償訴訟之律師報酬及訴訟相關費用。 四、補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之獎金。 五、補助促進食品安全之相關費用。 六、管理及總務支出。 七、其他有關支出。 第一項第八款所定社會福利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社會救助事項支出。 二、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及家庭支持事項支出。 三、管理及總務支出。 四、其他有關支出。 第一項第十款所定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推動長照政策相關事項之支出。 二、長照發展及品質促進之相關費用。 三、提供長照服務之費用。 四、發展長照服務量能或新增型態之費用。 五、促進長照人力資源及其他長照資源發展之獎助。 六、長照相關研究及創新服務之獎助。 七、管理及總務支出。 八、其他有關支出。 第一項第十一款所定生產事故救濟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生產事故救濟給付。 二、辦理生產事故救濟之受理及審議相關支出。 三、委託、捐(補)助及獎助(勵)辦理生產事故救濟行政業務相關支出。 四、管理及總務支出。 五、其他有關支出。

相關法律條文 -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1 條(第 1 條)
  •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2 條(第 2 條)
  •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3 條(第 3 條)
  •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4 條(第 4 條)
  • 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6 條(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