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管理法|第 67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七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8-12-05
違反本法或本法授權所定命令中有關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除本法另有處罰規定而應從其規定外,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