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輸入查驗辦法|第 7 條|畜牧|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8-12-24
輸入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採逐批查驗: 一、同一報驗義務人前一批為加強抽批查驗之同產地、同貨品分類號列產品,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 二、查驗機關基於品質或衛生安全考量,予以逐批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