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第 4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3-22
財團法人應依其實際業務情形、會計事務性質、業務發展及管理需要,建立會計制度,其注意事項由本部定之。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將會計制度報本部核定,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應將會計制度報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