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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第 6 條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第 6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3-22

內容

財團法人會計年度,原則採曆年制;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財團法人應以國幣為記帳本位幣,並以元為單位。但得依交易之性質延長元以下之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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