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第 8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3-22
會計憑證分下列二類: 一、原始憑證: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 二、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