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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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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06-27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中央主管機關應對輸入化粧品查驗有無違反本法相關規定;其查驗項目,不包括本法第七條及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情事。 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

📝 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應對輸入化粧品查驗有無違反本法相關規定;其查驗項目,不包括本法第七條及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情事。
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使前項不予查驗之項目,符合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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