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 10 條|公投行政|法規|生效中
中央選舉委員會|v1.0
生效日期: 2024-04-10|最後修訂: 2020-04-10
創制案或法律之複決案於公告前,如經立法機關實現創制、複決之目的,通知本會,本會應即停止該公民投票案之電子連署系統徵求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