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14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11-14
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依核定之建設時程完成建設者,申請人應檢具網路測試自評表,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網路審驗合格證明。